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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长家中搜出7根金条 副局长赃款藏父母鞋柜(5)

2017-05-17 01:35:07  深读    参与评论()人

此外,2011年9月、2012年7月,马某受人之托,请王文华帮忙,为一名学生办理了转学,还为3名非定兴籍学生转学到定兴县第二中学及高里中学。此后,马某用这4名学生家长所集的1.4万元,自己又补贴了一部分,购买了价值2万余元的60克龙年生肖金条一块送给了王文华。

2008年、2011年,河北海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了定兴县天宫寺中学学生宿舍、餐厅建设工程项目,该公司第三项目部经理张某为感谢王文华的关照,以及让王文华帮忙给孩子安置工作。于2013年一二月,送给王文华价值8.4万元的300克金条一块。

证人郑某证言中称,他和定兴县教育局王文华的司机史建东是朋友,跟王文华只是相识,但不熟悉。2014年六七月,河北强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了定兴县教育局李玉庄乡付家庄幼儿园教学用房建设项目,公司与定兴县教育局签定的施工合同,他找公司老总张某把这个项目要下来自己干。为了能够顺利结清施工款,他通过史建东找王文华帮忙。

2015年1月24日,郑某和史建东一起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根100克的金条,通过史建东交给了王文华。金条是纪念币,名称一帆风顺,价格2.98万元。

被告人王文华供述称,从菜市口百货买的300g的金条是2009年左右搞房地产的个体老板张某送的。相关部门从他家中搜查、扣押的7根金条中,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没有票据的那一根300g的金条是张某送的。金额为8万余元的300g金条是他从菜市口百货买的。他和张某是老朋友,张某想让他把女儿安排在教育系统工作,他没有帮忙。

教育局副局长

父母家鞋柜搜出“40万”

郭建军供述称,自2009年12月份他担任教育局副局长后开始分管电教仪器站。电教仪器站负责教育局相关设备设施的招标采购,一是实验教学所需的实验室设备、仪器的采购;二是电化教学所需的电脑多媒体等设备的采购,以及“三通两平台建设”,包括宽带网络校校通、教学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软件的采购。每次招标前王书平都先找他介绍产品情况,双方招投标前已达成合作意向,因利润不小,王书平表示会感谢。自2013年起在定兴县教育局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他先后5次收受王书平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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