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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出炉:建议处分33人(1)

2016-04-20 19:04:16  安徽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芜湖“2015.10.10“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据安徽省安监局网站消息:2015年10月10日11时44分许,芜湖市镜湖区淳良里社区杨家巷“砂锅大王”小吃店发生一起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28.7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委员杨晶、郭声琨、省委书记王学军、省长李锦斌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锦斌省长、李建中副省长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工作,要求全力做好事故处置各项工作,依法依规严查事故责任,严肃问责追究。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整改防范,竭力遏制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10月21日我省成立了以省安全监管局为组长单位,省公安厅、省监察厅、芜湖市人民政府为副组长单位,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药监局、省总工会、芜湖市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政府芜湖“10.10”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调查组(以下简称“省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聘请火灾化学、火灾调查、特种设备、燃气、建筑安全等专业的7位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省事故调查组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证人和录像分析,查明了事故过程,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一、事故有关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

10月10日10时许,“砂锅大王”小吃店经营者张保平更换了店内东侧铁板烧灶所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11时40分许,张保平的妻子刁山翠打开该钢瓶角阀和铁板烧灶开关,欲用点火棒将铁板烧灶点燃,未点燃,随后拧大角阀阀门,仍未点燃,便告知张保平处理。张保平在处置过程中,发现与灶具连接的液化气钢瓶瓶口附近有火苗,试图关闭钢瓶的角阀,未果。他随即拖出钢瓶,导致钢瓶倾倒、减压阀与角阀脱落,大量液化气喷出,瞬间引发大火,11时50分,该钢瓶发生爆炸。

2、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芜湖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11时47分接警后,迅速调派4辆水罐消防车及28名官兵赶赴现场。11时50分该小吃店一钢瓶发生爆炸。11时51分消防力量到达现场。12时20分明火被扑灭。

事故发生后,公安部消防局、国家安监总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负责同志,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省质监局、省卫计委等及时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地方政府开展相关工作。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到医院看望受伤人员。

(二)事故涉及有关单位情况。

1、“砂锅大王”小吃店。该店位于芜湖市镜湖区淳良里社区杨家巷,所在建筑物共七层,一层为沿街门面,二层以上为住宅,该店位于建筑物一层最西侧04号门面房,层高4.5m,建筑面积33.19m2,门前自行搭建临时店面。2015年8月初,经营者张保平、刁山翠夫妇,经房东马俊同意,从该门面房前任承租人邱明荣处以8万6千元(包含半年房租,月租金5000元,租期至2016年3月)租下此店,该店于8月18日营业,无营业执照,主要经营铁板炒饭、砂锅、烤肉等,10月10日上午7时招聘1名服务员汪茂云到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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