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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画“皮”更要画好“骨”(4)

(三)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对于流量为王的短视频来讲,既要注意拍摄画好“皮”,又要加强内容建设画好“骨”,重点把握好这五个“度”:

平台要加强自律监督尺度。对于摆拍短视频的监管,平台拥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平台作为经营者,可以追逐流量、引导流量,但平台也是责任方,具有筛查和审核视频的义务。一方面,平台要利用AI监测和人工监管双保险,对短视频内容进行全覆盖式扫描;还要与其他网络用户联手,健全举报和反馈机制,及时下架违规视频,封禁违规账号。另一方面,平台要严格把控内容质量,在良莠不齐的众多视频中,发掘正能量、善风气和优作品,并运用算法推荐机制将其推上受众首页;对于虚假卖惨、虚假慈善、哗众取宠的视频博主,要从根源上切断利益链条,杜绝他们接受打赏或上架商品。

管理部门增强执法力度。摆拍短视频还可能触犯法律规定,对于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可以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罚,最高可拘留十天,或者罚款。对于编织和散布虚假信息,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于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根据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