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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十大典型案例(2)

案例二

广州某服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经查,当事人在淘宝平台开设店铺销售服装,为取得竞争优势,自2020年4月起,授权委托他人通过旺旺平台、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联系买家,以“好评返现”的方式诱导买家按照其要求做出相应的商品好评或追加好评,即可获得现金红包,而被委托人则相应获得代理费。消费者浏览店铺商品评价时,看到的并不是消费者主动客观的真实评价,而是被诱导后按照当事人要求作出的虚假评论。

处罚结果:当事人通过现金红包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做出虚假的商品好评,从而获得市场竞争优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案例三

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案

基本案情:经查,当事人为了增加其开发运营的“货某宝”APP关注度,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编造“10个***平台司机8个养不活自己、套路太多、赚不到钱、你被***平台坑过吗?”等针对其竞争对手的虚假采访视频,并于2022年3月25日上传至其运营的APP软件上进行广泛传播。经核实,该视频共播放6641次,273人转发,103人点赞。当事人编造并传播上述虚假视频,易使相关公众对其竞争对手提供的服务或商品的品质产生负面评价,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处罚结果:当事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