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政务新闻 > 正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推动我国宪法全面贯彻实施(3)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部分,对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最能反映人民意愿,最能代表人民根本利益,最能反映人民当家作主地位,最能体现我们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阐述,丰富和发展了我国宪法的人民主权原则,总结了我们党百年来为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懈奋斗的宝贵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深化了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总结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经验,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对于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尊重和保障人权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坚持人权的普惠性,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丰富和发展了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科学总结了我国人权保障的实践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推动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全面贯彻实施。

(作者:王德志于承永,分别系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山东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