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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推动我国宪法全面贯彻实施(2)

宪法规定国家根本任务,实现现代化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

1982年宪法序言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丰富和发展了现代化的宪法内涵。二十大报告还明确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规定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民主政治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集中概括了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深刻阐明了中国式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