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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艺:中国法治建设的十年成就(12)

(一)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法治社会是规则治理社会,要制定运用不同类型的规则,构建种类多样、相互协调、相得益彰的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完善法治社会建设的法律规范体系,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扶贫、慈善等社会领域重要立法。完善法治社会建设的社会规范体系,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

(二)完善依法治理体系

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基层法治社会建设,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依法化解在基层。依法健全落实社区治理的权责清单,完善社区议事协商制度,鼓励开展居民说事、民情恳谈、民主协商等活动,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办。健全群团组织助推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团体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积极培育行业性、公益性、服务性社会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专业、规范、运作依法依规办事。

(三)构建多元化社会纠纷解决机制

一是面对社会矛盾凸显期特别是诉讼快速增长期,加快构建了多元衔接、各尽其能的纠纷解决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分类、分道、分流防范化解,促进了社会更加和睦、和谐、和美。推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运用其权威性、公信力,有效解决本领域、本行业的纠纷,

二是支持互联网企业、电商平台构建完善线上纠纷解决机制,为涉网纠纷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纠纷解决服务,防止涉网纠纷大规模地涌向法院。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仲裁工作,引导行政纠纷主要通过行政渠道解决,推动行政机关在调处民商事纠纷上发挥更大作用,有效发挥了行政机关化解纠纷“分流阀”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