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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算法推荐发展树立法治路标

2022年3月1日实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第一个正式出台的规制算法推荐运用的部门规章,既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的法律依据,又为推荐算法发展树立了法治路标。

落实“以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的有力体现

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推荐算法越来越广泛深入介入移动传播,这也使传播进入智能传播时代。算法是基于数据,用系统方法描述、解决问题的策略机制,在经济、社会生活多领域广泛应用的同时,基于累积数据、不断迭代,成为影响信息分发、服务提供、机会分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机制和力量。中国庞大用户群为算法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在海量增长用户数据支撑下,算法不断迭代,智能水平也在逐次提升。《规定》的正式实施,不仅有利于规范算法发展与使用、抑制算法滥用等现象、回应社会关切,更是落实“以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坚实有力的体现。

“以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成为《规定》核心规则的重要体现,是针对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明确了建立算法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制度和针对性监管要求。《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算法推荐服务的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算法推荐技术处理的数据重要程度、对用户行为的干预程度等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作为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规定》第二十四条专门规定“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形式、应用领域、算法类型、算法自评估报告、拟公示内容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并另行规定了“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备案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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