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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环境持续优化

新股发行环境持续优化

截至9月25日,随着注册制改革不断推进,今年科创板和创业板新上市企业数量已达273家,实际IPO募资近2000亿元,与预期募资金额相比差距较大。其中,多家企业IPO募资额未达预期。业内人士表示,由于部分询价机构“抱团报价”,扰乱新股发行定价秩序,导致企业IPO募资额不及预期,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受到影响。

针对“抱团报价”等新股发行相关问题,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的决定》,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随后完善科创板、创业板新股发行定价业务相关规则及监管制度,旨在打出“组合拳”优化注册下的新股发行环境。

新规剑指违规报价

修改《特别规定》主要是针对近期出现的“抱团报价”等不合理现象,对创业板新股发行定价方式作出调整,涉及四方面内容:一是高价剔除比例从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二是取消发行定价与申购时间安排、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要求;三是加强询价报价行为监管,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时规范要求、违规情形和监管措施,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的,上报证监会查处或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修订相衔接,取消发行价格超出投价报告估值区间范围需说明差异的相关要求。

作为配套举措,在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股票行为方面,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三项行业自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