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孙南翔看来:“监管部门对大型科技公司采取行动已在全球形成一种趋势,核心目的在于运用法治工具,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焦海涛表示,不论是从我国目前平台经济发展和监管现状看,还是从全球范围监管环境看,加强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监管都是大势所趋。
在12月10日举行的部分省份反垄断工作座谈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加大反垄断监管力度。今年1月-11月办结反垄断案件93件、罚没金额3.72亿元,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429件、审结426件,有力促进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12月14日,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称,针对各方面反映突出的平台垄断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反垄断监管,通过反垄断执法着力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仲春表示,互联网平台已经愈发深入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平台的反垄断监管与对其他行业、其他企业的监管保持一致,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促进企业自觉守法,才能保证行业竞争的有效性,保障消费者福利,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
用反垄断推动创新促进共治
在互联网经济时代,反垄断应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因事而变,即根据市场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及时完善反垄断措施。
“一些互联网平台在做大规模、形成垄断地位之前,创新力很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指出,但是平台一旦形成垄断地位,容易滥用此地位限制竞争或收购自己的竞争对手以保护固有的商业模式,从而阻碍竞争、妨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