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指出,《反垄断指南》的发布恰逢其时,给反垄断注入了新的内涵:一是反垄断的对象从传统经济领域延展到平台经济领域,二是所针对的垄断行为都是近几年来出现的影响较大的新型垄断,三是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是根据经济社会技术发展及时采取的措施。
明确平台经济公平竞争底线
在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徐士英看来,《反垄断指南》明确了互联网平台经济公平竞争的底线,与《反垄断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指南、规范性文件一起构建起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框架,并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过程中日趋完善。
据介绍,《反垄断指南》旨在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降低行政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成本,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反垄断指南》强调,《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规制原则和分析框架适用于平台经济领域所有市场主体。
《反垄断指南》对主要针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四类垄断行为进行细化规定,也确认了“平台、平台经济、平台经营者”等基础概念以及相关市场界定的具体考虑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反垄断指南》对互联网反垄断领域的诸多焦点话题进行了回应,如协议控制(VIE)结构交易的反垄断申报、数据、技术和算法合谋对协议行为认定的冲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和必要设施理论的适用等。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律师指出,现行《反垄断法》的实施门槛比较高,如果依靠被损害利益的企业自力救济,存在法律成本高、举证难、维权时间长等问题,而《反垄断指南》厘清了之前存在争议的部分法律问题和程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