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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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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城市发展,建设“文化地标”成为城市构筑文化空间、树立城市形象的选择。专家和读者建议,为杜绝滥建“文化地标”,一方面,要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建立制度规范、健全约束机制;另一方面,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强化审批监管、明确建设管理重点领域。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城市“文化地标”更有文化。
11月23日,读者来信版刊登《坚决纠正滥建“文化地标”》报道,引起社会关注。就如何杜绝地方滥建“文化地标”问题,有读者来信提出建设性意见。与此同时,记者采访相关专家和地方管理部门的同志,他们表示,杜绝滥建“文化地标”的行为,要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强化审批监管等多方面发力。
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建立健全建设管理制度
“文化地标”是一座城市“精气神”的集中体现,富有历史文化底蕴的建筑、雕塑等,在营造公共环境、提升文化品位、塑造城市风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有些地方建设的地标,忽视本地实际、割裂历史文脉,不仅违背了城市发展规律,也破坏了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
对此,云南省建水县读者陈雨欣表示,地方滥建“文化地标”背后是政绩观的错位,一些地方热衷于造亮点、建门面,认为让群众“看得到”比“得实惠”更重要,“这样的政绩观导致在建设‘文化地标’时,脱离实际,也脱离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