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要素配置的市场化程度是衡量市场体系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关键性举措。当前,我国要素市场发育相对滞后,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范围有限、要素流动存在体制机制障碍、新型要素相关市场规则建设滞后等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存在的短板和弱项。补足这些短板,必须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要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产业用地市场;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要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同时,还要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要素流动自主有序、要素资源高效配置。
再次,要以公平竞争政策为核心,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国内统一的大市场不仅体现在地理和空间上,而且体现在市场制度和规则上。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公平竞争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核心。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全面完善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要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继续放宽准入限制,在市场准入上实现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要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