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是由市场机制发挥资源配置功能的经济,而市场体系则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列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并作出一系列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握“高标准”、瞄准“高质量”,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不断优化市场体系,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我们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就是要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通过发挥内需潜力,推动供给与需求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的适配与动态平衡,实现国内大循环的畅通。同时,通过繁荣国内经济、畅通国内大循环,来带动国际循环,使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相互促进,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更加强劲更可持续的发展。形成新发展格局,离不开强大的国内市场、先进的市场基础设施、顺畅的市场流通环节、统一规范的市场规则以及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这些都对市场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有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才能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顺畅衔接,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产业链和供应链高效对接与整合,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活力和创新力竞相迸发,国民经济真正形成良性循环。因此,更好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就必须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畅通循环、疏通堵点,努力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
首先,要消除区域壁垒,促进形成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需以形成国内统一大市场为前提。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地方保护、行政性垄断、条块分割、准入壁垒等阻碍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的各种痼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消除区域市场壁垒,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破除歧视性、隐蔽性的区域市场准入限制,推动市场一体化发展,促进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以及商品和服务在城乡、区域间自由流动,实现空间配置合理高效,为畅通国内大循环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