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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纪实(3)

十八大以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纪实(3)
2020-11-14 17:29:00 人民日报

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到与时俱进修改宪法;从出台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到推进重要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从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到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到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法治建设顶层设计日臻完善,格局清晰成型,效果日益彰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从“法制”到“法治”,从“管理”到“治理”,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开启新的局面,法治中国的面貌发生深刻变革。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了上海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详细询问法律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情况。“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我们就可以把意见和建议提交至国家立法机关,甚至被采纳并写入法律。”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侯晓燕说。

作为国家立法机关设在百姓家门口的民意直通车,一年多来,共有14部法律草案通过立法联系点向公众征求意见。问法于民,人大立法更接地气,为提高立法质量打牢了基础。

——科学立法步伐加快、质量提高。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基础不断夯实。

——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全面突破。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均向社会公布,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用行政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政府管理依法规范、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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