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出台的民法典也将国家监护法治化: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再次重申了国家监护的落实,充分彰显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体现了党和政府人民至上的理念,非常有利于保护弱势未成年人。”方燕表示。
“这些制度探索更多的都是司法政策,或者是改革试验的一些经验做法,这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将其上升为了国家的法律制度。”佟丽华表示,“相信将来会为相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更好的落实有关制度提供更强有力支持。”
3.司法实践中的学与融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明年的6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对孩子们来说,它还被赋予另一个暖心的意义——一个给孩子们的“六一”儿童节“大礼包”。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让孩子们知道他们能享受的权利有什么,权利的界限在哪儿。”方燕表示,而知晓一切权利的前提,是孩子们对法律要了解,普法宣传非常重要。
“一方面是宣传的问题,另外也涉及到一些配套制度建立的问题。”佟丽华表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涉及到家庭、学校、企业等多个主体,之所以设置比较长的过渡时间,就是让这些主体能够作好准备。”
“任重而道远,不是说法律一出台,顷刻间原来存在的所有问题就都消散了。”方燕说道,“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更好的法治保障,但是具体落地实施还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努力。后续实施中,如果发现不完善的地方,还得继续完善。”
宋英辉认为,确保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顺利实施,整个社会的理念首先应该进行转变,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将未成年人的身心都能健康成长作为目标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