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焦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用法律护航花季
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干警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吴晨光摄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直面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了法律刚性,同时,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未来的发展预留充分的空间。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查询和禁止制度、国家监护制度。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过渡期间,一方面是做好法律的宣传,另一方面要建立好相应的配套制度。
2020年10月17日,对于很多长期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护苗人”来说,是一个难掩激动的日子。
这一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从2006年到2020年,时间跨越了14年;从72条到132条,从6000多字到16000多字,内容增加了一倍多;“有法可依”“更具操作性”的评价随之而来……这一次,这部有着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小宪法”之称的法律,将真正迎来它的闪光时刻。
1.三次审议后的变与不变
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制度、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时而动,2018年9月,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牵头,正式启动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工作。
“通常法律修改的思路是保持法律的稳定,能不动就不动,但这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可以说是全面系统的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顾问、专家建议稿起草牵头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宋英辉告诉记者,“之所以做全面系统的修改,主要还是适应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个别条文修改很难满足未成年人保护的现实需求,也很难全面总结过去积累的未成年人保护的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