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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们该怎么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们该怎么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
2020-07-01 00:14:01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题: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们该怎么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

新华社记者白阳、胡浩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30日分组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此次修订立足于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现实问题,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要求,以及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

  草案回应社会关切符合现实需要

杜玉波委员表示,草案二审稿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监护人监护不力甚至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都作出针对性规定,并对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作出全面规范,有利于从法律层面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总体赞成该草案。

鲜铁可委员说,草案二审稿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作出多处修改,进一步体现了社会发展成果和人民群众的愿望。从整体上看,草案二审稿增加关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帮扶的规定等,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明显加大。

罗保铭委员说,草案二审稿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增设政府保护责任、增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内容等方面篇幅较多,充分细化了现行法律中的原则性规定,回应了社会关切,符合目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迫切需要。

  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

草案二审稿明确,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不得提前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谢经荣委员认为,这条规定初衷很好,但现实中高中阶段集中补课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高三,学校往往不放假冲刺补课,如此规定并不现实,建议将范围限定在“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学生集体补课”;此外,对于幼儿园不得提前进行小学课程教育的规定,如要真正落实,还应对小学入学考试相关规定等作出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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