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教研部主任潘怀平教授告诉记者,《意见》的核心要义是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既能实现农村土地的稳定发展、良性使用、有效利用,又能实现集体、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赢。
专家普遍认为,此举意味着今后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会改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不会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从长期稳定到长久不变,凸显出党中央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决心。
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同步推进,相关配套紧锣密鼓推出。从2014年起,开始推进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发证率超过94%。
“通过确权登记,全国累计精准测量11亿个地块,清理两亿多农户的档案资料。”韩长赋说,通过确权登记摸清了家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村土地四至不清、面积不准、权属不明等问题。
这5年,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成为高频词。专家评价说,坚持承包关系长久稳定,为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制度基础。
农地三权分置政策法制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迎来大发展
这5年,农地三权分置的落地实践,在助力农业现代化上功不可没。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小岗村,并在这里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习近平指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
当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对“三权分置”作出系统全面的制度安排。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