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基层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社会矛盾治理能力的提升也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基层既是引发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一线”。在社会大局总体稳定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环境更为严峻。目前,大量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土地征用、劳动合同、医患冲突、环境污染、物业管理等领域。城乡街镇和社区等作为社会的基础单元,要切实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做好利益冲突协调,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既维权又维稳,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
提高基层风险治理能力。2019年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急管理能力是指应急管理主体为履行应急管理职能、实现应急管理目标而应具备和使用的知识、资源和技能的总和。目前,全国面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严峻形势,城乡社区作为社会的基础单元,是否能够在感知、监测和防控突发危机事件的应急管理上,更加敏感、更加高效、成本更低,取决于能否实现可控可防的韧性治理,能否成功建设以社区共同行动为基础、连接内外资源、有效抵御灾害与风险、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韧性社区。此外,还要认识到,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从而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