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紧构建金融制裁阻断法律框架。应重申《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维护中央银行“自营账户”主权豁免权利。可仿效欧盟阻断法案,尽快制定我国反制裁阻断法律,以立法形式宣告美延伸到其境外的金融制裁制度无效,明文禁止中国政府部门、企业、机构和个人遵守这些“长臂管辖”法律,并向遭受金融制裁的中国政府部门、企业、机构和个人赋予足够的追偿权等。
加快布局重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抓紧完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建设,加快推动CIPS与欧洲的贸易往来支持工具(INSTEX)、俄罗斯的金融信息传输系统(SPFS)合作,建立国际支付结算的替代通道。二是加紧开发基于区块链的法定数字货币。三是完善熊猫债市场建设,推动境外和多边金融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加快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四是重新确立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以及全球“超级联系人”的地位。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数据,香港离岸市场人民币支付的全球占比保持在70%以上。香港还是内地公司向香港国际投资者募集资金的重要市场。进一步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可以先行先试,进一步做大做强离岸人民币市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进一步提高中资企业海外融资上限。落实好规模性政策,守住“六保”底线,防止企业过度举债和宏观杠杆率过快攀升。进一步完善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约束机制,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和宏观审慎评估的结果,对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跨境融资进行逆周期调节,使跨境融资水平与宏观经济状况、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多措并举提升人民币资产吸引力。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区间内双向波动,综合考虑各种供求因素,保证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通过保持一定的利差水平维护人民币资产的吸引力和配置价值,加快深化人民币的计价结算、投融资、储备等国际功能。(作者张茉楠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美欧所首席研究员,谈俊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美欧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