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持续推动移动支付在智慧交通、智慧生活、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大湾区城乡重点领域深度应用,稳妥推进大湾区公共交通等领域跨境支付的便利化措施,不断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更专业、更优质、更安全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动大湾区境外人员境内移动支付更加便利化。支持内地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港澳扩展业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70.促进粤港澳金融科技合作和行业交流,支持开展金融科技课题研究,深化金融科技合作。(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二十四)加强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
71.健全与港澳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围绕信息交流、风险防范、民生金融、金融监管合作等主题,进一步加强三地金融监管交流与协调,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监管协调合作与信息交流,提高金融监管的协同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共同维护金融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72.推动完善创新领域金融监管规则,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73.推动粤港澳三地金融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制定和完善金融人才引进政策和管理办法。支持引入港澳高端金融人才,为金融人才在社会福利、子女入学、出行置业等方面提供支持服务。鼓励和吸引港澳地区青年金融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实习。(责任单位:珠三角九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