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政策的调整,司法改革的深入,都使得司法机关十分重视对于法律重大修改的理解贯彻。挂职最高检研究室副主任时,宋英辉挂职的日常工作“主要是法律政策问题研究,按照工作安排参与或者负责某项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
挂职学者还具体推动着工作机制的创新。2010年,学者挂职检察机关机制进行十多年后,仅在北京,挂职副检察长的学者共主持或参与制定检察工作机制56项,其中包括一些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试点经验。如海淀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参与起草的“检察官职务晋升考核标准”等,使检察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更广泛的需求,更多样的形式
社会发展需要法治建设提供规范保障,反之也为法治发展提供着动力。
当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大到《经济学人》专门开辟了中国专栏时,法治的发展同样步稳蹄疾,需要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让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交流互动更加充分。
2011年年底,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发布,要求实施高校与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选派1000名高校法学骨干教师和1000名法律实务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互相挂职1到2年。
顶层设计来自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工作队伍”概念被首次明确提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纳入其中。同时要求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海燕正是在挂职机制成型之际,走进了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改变着学者的认识。理论与实践的脱节情况让张海燕陷入思考,“如举证责任的分配等问题,理论上有很明晰的体系,但是司法实践中更多会出现经验性、习惯性的做法。”这些触动进而影响了张海燕的学术方向,“学界要起到引领的作用,但是实务人员更多地关注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从前的判例适用等,对学术成果的关注度并不高。学界、理论界的研究要更关注司法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