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影响是现代法治理念。在付强看来,法律是社会生活的规则,但并非被动适应,而是要起到引领作用。学者挂职不是为了办多少具体案子,而是要把法治思维、理念带进司法机关。曾经于最高法挂职的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卢建平,在回忆挂职感受时撰文,作为刑事政策学者,要“在一个超越实在刑法的立法论层面”,有“超越现在的长远历史观和超越此地的世界主义的角度”。
回到现实。市场持续繁荣,各类市场主体野蛮生长,经济社会的大转型与法律的滞后相遇,导致出现了犯罪高峰。1996年全国性的“严打”行动再次发动。“证据意识”“罪刑法定原则”于现在的我们来说是耳熟能详的名词,当时的司法实务却未必能够完全落实。“从严从快审结”是当时的办案指向。“法制不是为了追求快,设置检法机关,是为了‘慢’下来。涉及人身、财产重大权利的案件,需要慎重。挂职学者批案子,更能秉承法治意识,不够罪不批捕,证据不足不起诉,对过于政治化的案件起到了冷静、纠偏的作用。”付强说。
2000年以后,在借鉴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北京、上海、武汉、济南、重庆等地的检察机关纷纷到政法院校联系法学教授到基层检察院挂职,专家学者挂职工作自此在全国逐步开展起来。2006年7月,何家弘、宋英辉、赵旭东三位知名法学家同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在检察系统和法学界引起了震动。
现任职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教授宋英辉,专业领域是刑事诉讼法学,除了教学、研究,还多次参与过刑事诉讼法修改论证工作。谈到挂职契机,他的想法代表着学者的心声:“从我自身来讲,确实想通过挂职,来了解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具体情况,丰富教学和研究的第一手资料。同时,也想将自己所学知识和研究成果,贡献于司法实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