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健全应急管理法治体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需要社会多方参与,形势瞬间万变,涉及内容庞杂,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对应急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系统规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系统梳理和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抓紧研究制定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尽快把《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的修订纳入议事日程。适时启动《自然灾害防治法》《应急救援组织法》《生物安全法》立法论证。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预测、预警、预防、应对处置、恢复重建、社会动员、媒体沟通、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配套规定。从长远看,要注重通过立法形式,强化应急管理全过程标准化。在事前预防阶段,要尽快研究制订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不同类型应急力量的管理办法以及应急物资分布、储备、调运办法等急需的规章制度。在事中处置阶段,要以现场指挥工作规范、第一响应标准为重点,加强相关标准化立法工作。在恢复重建阶段,要注重把突发事件损失评估、赔偿标准、救助标准等以法律法规形式固定下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2020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强调,“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