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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9年全国开展党内问责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党内问责方式分类比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胡楠报道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
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跟党中央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判断和决策部署,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开展党内问责工作,精准把握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以及党的事业中各类问责情形,激励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扛在肩上。
开展党内问责的总体情况
2019年,全国共问责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4万余起,8300余个党组织和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
与2018年相比,问责问题数量减少1.5万余起、问责党组织数量减少4600余个、问责人数减少1.6万余人,降幅分别为28%、35.7%、27.1%。
从总体变化趋势看,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两个责任”以来,问责人数连续5年较快增长,到2019年问责人数首次出现同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