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54年首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至今,我国终于迎来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8日下午,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正式通过,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小到衣食住行,大到企业决策,涵盖了物权、合同、人格、婚姻家庭、继承以及侵权等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规则秩序。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开篇就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绿色原则”。这些元素的纳入,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们的高度评价,“绿色原则”也引起了委员们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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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条直接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
“我国的民法典可以称之为一部真正的‘绿色’民法典。”提起对民法典,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吕忠梅这样评价。“我国民法典共1260条,目前有18条直接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体现了对公民的基本要求。”
据吕忠梅介绍,世界上的民法典诞生于“风车水磨”时代,曾分别引领不同时代风骚的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对环保着墨甚少。在当今人类迈向生态文明时代的进程中,中国民法典无论“绿色原则”的创制,还是“绿色条款”的体系化设计,都是真正世界首创的“中国方案”,具有引领全球治理体系的重大意义。
吕忠梅解释说,民法典的“绿色”可以从三方面体现。
第一,民法总则第九条规定了“绿色原则”,即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民法总则从总体上对所有民事活动要遵守的环保义务作了一个总括性的规定,为后面各分编围绕着“绿色原则”加以贯彻提供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