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亿元先期投入不求经济回报
2002年底,为了保护西溪的水资源,杭州市、西湖区、蒋村乡三级政府率先对西溪全境实施了生猪“禁养”,结束了西溪水域长期经受生猪排泄污染的历史,并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外运处理。但污染依然在加剧,沉重的压力让综合治理不胜负荷。
2002年,杭州市委市政府作出实施西溪湿地综合保护的决策,杭州市第九次党代会把实施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列入了“十大工程”,准备在接下来的若干年里大力整治,恢复其留在历史画卷里的青青芦苇、夹岸杨柳、清溪绵延之胜景。目标是打造成为“天堂”杭州集自然风貌与人文景观于一身的“第二西湖”。
杭州市在出台《西溪湿地综合保护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计划在2004年投资40亿元,将西溪湿地建成“中国江南城市湿地公园”。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定下“六大原则”——生态优先、最小干预、修旧如旧、注重文化、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
2003年9月,经过反复论证,西溪湿地综合保护首期工程正式启动,采取了外迁农居,恢复湿地生态、挖掘历史遗留等一系列举措,西溪湿地保护区旅游专项规划也浮出水面。规划按照“保护第一、生态优先”原则,突出植被、地形地貌的原生性,大半湿地面积禁止游客进入,其余部分的游客日流量也控制在五、六千人左右,以确保湿地水体能够自然净化游客产生的可降解污染物,并且只设置必要的步行游览道路和非机动船舶类交通工具。规划将西溪湿地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分为“三区一廊三带”,采取搬迁整治、封闭封育等措施,恢复原始沼泽、田园风光和鸟类物种,营造特有的水域、地貌、动植物和历史人文景观。
西溪湿地保护区域内的村民实行撤村建居并全部外迁安置。涉及人数计13000多人,安置在杭州市西湖区紧靠湿地的一个新建社区。当地政府还制定了一个“开发性安置计划”,对被收购征用的农用地给予10%留用地指标,用于村集体举办企业项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同时,部分农转居人员由从事第一产业改为从事旅游服务、商贸等第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