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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5起案件,分别是东城法院审理的被告人高某拒不配合社区防疫登记测温工作并辱骂工作人员,在被强制传唤过程中推搡、抓挠民警的妨害公务案,西城法院审理的被告人王某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将民警执法记录仪、护目眼镜打掉在地的妨害公务案,丰台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杨某虚构有现货口罩和稳定进货来源事实,通过微信进行销售的诈骗案,被告人周某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销售口罩的信息,骗取钱财的诈骗案,昌平法院审理的被告人郭某某等五人销售不符合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蓝向东介绍,北京法院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在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适用刑事速裁、简易程序,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和智慧法院成果,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
截至3月19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疫情刑事案件33件49人,审结27件37人。从案由看,涉及抗拒疫情防控的妨害公务罪6件、寻衅滋事罪5件,诈骗罪8件,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共5件,其他案由3件。从量刑来看,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蓝向东表示,当前,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北京疫情防控工作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精准推进复工复产,广大市民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一方面,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防控管理规定,自觉履行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另一方面,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避免上当受骗。对抗拒疫情防控和破坏防疫秩序的,北京法院将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