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四种形态”每一种形态的运用都是纪委监委的分内之事。2019年11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整治党政领导干部、国企管理人员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阶段性成效:全国共查处此类问题2848个,处理421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749人,给予党纪处分2009人、政务处分1161人,组织处理449人,诫勉307人。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行监督责任,用好用活“四种形态”的一个事例。
党章规定,要加强党员管理、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等。对于纪委而言,要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以有效监督督促推动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好监督管理责任,实现纪委专责监督与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的有机结合。
用好“四种形态”,首先要强化日常监督
全面从严治党,只有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真正管住绝大多数,才能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运用“四种形态”,首先要强化日常监督,用好第一种形态。
——要抓住红脸出汗这个关键,看见苗头就提醒。
把监督挺在前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既是工作任务,也是工作方法。
各级党组织处在日常管理监督第一线,经常与干部面对面,能够最直接地掌握和了解干部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红脸出汗、教育提醒,做到看见苗头就提醒、听到反映就过问、存在问题就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专责机关,要聚焦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广泛运用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一系列方式方法,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无论哪种监督方式,都要抓住红脸出汗这个关键,强化约束氛围,提升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