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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发生后不久,杨朝霞所在的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联合三家机构单位,发起了立法禁食野生动物的建议书。几天时间内得到了百余家机构和个人的署名支持。
记者了解到,2016年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了禁食规定,明确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不过,纳入禁食范围的仅包括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这意味着那些没有被纳入禁食范围的动物的保护,很难找到明确的法律规定。
另一方面,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确定,而名录自1989年实施以来,仅于2003年进行过一次微调。一些种群数量急剧减少的野生动物没纳入其中,导致其没有受到应有的保护。
吕植介绍,目前,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一级和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有相对严格的管理机制。但果子狸、獾、刺猬等“三有动物”受非法捕杀、驯养繁殖以及经营的情况非常严重。
“立法上,应加强对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捕猎、驯养繁殖、经营管理。”吕植建议。
采访中,专家认为,把对公共安全风险的考量纳入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是目前推动修法的一个重要内容。
“这次疫情给了我们一个惨痛的教训。”杨朝霞说,“保护野生动物,不仅要考虑其对人类的价值和作用,更要站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角度,加强野生动物疫情的防控。保护野生动物,实际上就是保护我们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