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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肺炎”祸起野生动物交易,专家提醒——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3)

“舌尖上的肺炎”祸起野生动物交易,专家提醒——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3)
2020-02-06 13:30:43 工人日报

此外,在狩猎许可制度上,杨朝霞表示,“猎捕‘三有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动物)是要发狩猎证的,实践中真正有多少发了狩猎证还存疑。”

“当然,监管执法确实也存在难度。”杨朝霞告诉《工人日报》记者,野生动物的鉴别本身就很难,执法能力不足,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不强的情况也存在。杨朝霞曾在一个县发现,该县的野生动物保护站仅两三个工作人员,专业化人才严重短缺。

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公告,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2月3日,10部委(局)联合部署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

“这几次发文都是多部门联合作出,这也说明,打击野生动物非法猎捕、交易,需要多部门衔接、配合,形成合力。”杨朝霞说。

在马勇看来,归根结底,执法部门需要在野生动物保护的指导思想上有所转变。

“一直以来我们都是以‘开发’‘利用’为主,现在必须树立以‘保护’为主的观念。”马勇提出,“这个过程要求相关执法部门做到信息公开,加强公众参与。”

“信息不公开,公共利益就容易变成部门利益。野生动物监管问题亟需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查处一批失职渎职典型案例。”马勇说。

期待立法司法逐步完善

一些动物被非法捕杀,却不在保护范畴

“野生动物非法猎捕的违法成本较低。”马勇表示,一些盗猎分子接受刑罚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数额往往较低,震慑力不足。

马勇认为,公益诉讼制度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利于行政执法和司法有效衔接。但实践中针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公益诉讼还非常少,“需要进一步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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