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在改革和探索中不断完善,成为我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一个缩影,但立法只是施行法治的开端。”郝红梅指出,法律实施过程中,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严格执法、自觉守法的情况,以及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等同样至关重要。
2019年1月份至11月份,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6747家,实际使用外资845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0%,其中1亿美元以上大项目722个,增长15.5%。随着《外商投资法》的实施,其对未来我国吸收外资的促进作用正在不断显现。
“当前,追求外资政策的可预期性已经成为全球性的潮流。”郝红梅表示,《外商投资法》是基于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要求并围绕外商投资企业的关切和诉求而制定的,顺应了世界各国外资立法的趋势,强调内外资的一致性,简化外商投资管理,明确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同时,为配合《外商投资法》,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的配套规定,对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了全面清理,废止或者修改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不衔接的规定。《外商投资法》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保障,为中外资企业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可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谈及如何看待2020年我国吸收外资的形势,郝红梅表示,稳定规模、提升水平依然是2020年我国利用外资的主基调。2020年我国吸收外资将延续2019年的平稳增长态势。
郝红梅同时指出,2020年全球经济仍面临诸多不明朗因素,将增加全球经贸关系的不确定性和经济下行风险。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利用产业政策、外资审查及监测等手段,加强对本国战略产业的保护。国内经济仍将面临下行压力,稳增长的挑战将大于2019年,但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巨大的国内市场规模、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以及稳外资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将为保持外资平稳增长奠定坚实基础,“许多外资政策出台释放的红利会逐步体现。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实施开发区创新提升工程、拓展外资并购、改善营商环境、打造西部开放新增长极等一系列外资促进行动计划将为外商投资带来新机遇,外商投资环境总体上是有利的”。(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冯其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