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为人类制度文明作出新的中国贡献。今日起,本报推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治国理政新成效”专栏,敬请关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通过持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丰富和灵活运用财政、货币等政策工具,增强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形成政策体系新格局
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宏观调控持续创新和完善,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政策不断健全和完善。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论述。
“这一定位具有转折性的重要里程碑意义。它标志着财政与财税体制已经同国家治理紧密对接,而且,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税体制改革已经同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进程联系在一起。”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说。
财政宏观调控适应我国发展阶段和国家治理要求,全面创新和完善: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特别是减税降费,促进了经济稳定增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释放制度红利;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