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
2013年,为了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规范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工作,“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由此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最高人民法院还颁布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的建设。三大平台分别依托于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面公开审判、执行信息。同时,庭审直播的做法不断推广,截至2019年7月18日,全国法院累计直播案件数量已超过400万。裁判文书的全面、实质性公开使得文书内容受到大众监督,倒逼裁判者注重文书写作质量,尤其是裁判的说理性,从而使得裁判结果通过详尽阐释变得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提高判决公正性。截至2019年7月1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网文书共计近730万篇。
自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以来,检务公开也进一步深化,有效地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规范了司法办案行为。依托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案件办理程序、重点案件信息以及法律文书均能够实现规范、及时地公开,且当事人可以借助该网站进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等,贯彻落实了案件信息公开的便民原则。
此外,在司法行政领域,狱务公开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也得到完善。2014年4月,司法部决定在山西、江苏等9个省(市)11所监狱开展深化狱务公开试点工作。各试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信息查询终端、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热线等新媒体新手段,拓宽了公开渠道。2015年4月,司法部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明确了狱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原则、公开内容、方式方法等,以此进一步增强监狱执法透明度,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提升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