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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四个两”行动的认识(3)

对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四个两”行动的认识(3)
2019-06-28 13:36:36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两个维护

一是维护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权益。

由于家政服务工作性质,当前绝大多数家政服务采取中介模式,家政从业人员的权益难以保障。针对此问题,《意见》多措并举着重推动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的发展。允许签订服务协议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服务人员自愿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允许员工制家政企业灵活确定工时,与家政服务人员协商明确休息休假和补偿办法;对员工制家政企业实行企业稳岗返还和免费培训优惠政策;以及通过社保补贴、支持提供员工宿舍等方式支持重点城市率先发展员工制企业。除此之外,《意见》还明确通过支持发展家政商业保险,积极推动改善家政从业人员居住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等措施改善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最大限度把家政从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完善家政从业人员维权服务机制。

二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意见》提出三个方面的措施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首先,推进服务标准化,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意见》要求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快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对家政企业开展考核评价并进行动态监管。其次,建立诚信保证机制。中央财政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服务,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第三,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

四、两个推动

一是推动家政服务业立法研究。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家政服务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家政行业协会作用,制定完善行业规范。各地要制定或者完善家政服务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二是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及与相关产业的融合。

《意见》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要求统筹考虑家政与养老、育幼等服务,落实好支持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同时推动家政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大力发展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培育家政服务产业集群。(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莫荣)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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