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以通过纸质表格、电子模板、远程办税端三种方式向任职单位或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其中远程办税端最为便捷。
2019年1月1日,税务机关将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和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纳税人下载或打开这些远程办税端软件,通过实名注册获取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并进入软件操作界面,即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此次《办法》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更给出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方法。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198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立法以来的一次重大改革。
北京市税务局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牵扯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上百万扣缴单位,上千万自然人纳税人。北京市税务局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下,提前谋划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