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题:深化个税改革的关键一步——聚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新华社记者韩洁、刘红霞、申铖、郁琼源
继10月1日率先释放“起征点上调”减税红利后,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2日正式亮相,标志着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迈出关键一步,释放出更加惠民的积极信号。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关系亿万百姓的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究竟怎么扣?扣多少?纳税人能减多少税?记者采访部分权威专家详细解读。
子女教育:每月千元定额扣除 新增技工教育
儿女上学,父母减负。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注意到,与先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暂行办法在学历教育具体囊括的高中阶段教育栏下,追加列入了“技工教育”一项。
“这样一来,从小学、初中,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再到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各个阶段和类型都覆盖到了。”她说,“这传递出,无论接受什么样的教育,国家都一视同仁来对待。”
此外,暂行办法规定,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可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执行。
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或当年36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扣除期限不超4年
11月4日,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在线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同时,财政部、税务总局还举行了多场座谈会,向纳税人、财税专家面对面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