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4日,《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今年个税改革力度很大,在提高起征点的同时,还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由于改革方案内容多、涉及面广,所以个税改革在实施上分两步走: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已经由原来的3500元上调至5000元,很多人都享受到了改革红利;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则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抵扣,个人能够减轻多少税负?此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六大专项扣除的原则和标准,麻辣财经第一时间采访了相关专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支出,均可抵扣个税
“子女教育,上私立幼儿园能抵税吗?上贵族学校能抵吗?”
“赡养老人,老人退休有收入能抵吗?每月给老人的钱需要转账证明吗?”
方案出台之前,社会上就有各种热议。每家的情况不一样,再复杂的标准体系,也不可能涵盖现实中所有情况。感觉这些专项支出怎么抵扣,真的挺难啊!
具体情况虽然复杂,但《暂行办法》把这些问题简单化了。根据暂行办法,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对子女教育的抵扣范围,包括从学前教育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教育,子女从3岁到30岁的教育差不多都涵盖了。无论你家孩子在哪个阶段、上哪类学校,都可以按这个标准抵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