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商业伦理精神的培育,从根本上说,就是要破除所谓的“商业无道德神话”,改变“利润至上”的商业环境和商业观,塑造“价值优先”的商业文化。
“商业无道德神话”支持这样一种观点:“商业行为与道德无关。商业活动无需考虑道德问题。对企业来说,追求经济利益才具有实质意义,谈论道德问题就是不务正业。”这种说法尽管有违人们在直觉上的道德感,但它却是商业社会中“牢固的成见”。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既是这一观点在理论上不自觉的辩护者,同时也自然地借由这种理论造成的实证结果得到辩护。为了破除这一根深蒂固的“业界神话”,近半个世纪以来,商业伦理学一直在艰难的环境中苦口婆心地争辩着“企业为什么要讲道德”的理由和“企业如何讲道德”的方法。但实事求是地说,商业伦理学在今天之所以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伦理学家们提供的各种理由和方法,而是因为屡屡发生的企业失德行为一次比一次危害大,一次又一次突破社会道德的底线,使得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企业追求经济价值的意义,不得不在更高的价值层面上重新评价和规范商业行为。
历史地看,现代商业社会不自然的“无道德”特征是与现代商业文明起源于伦理观念这一事实和传统背道而驰的。在现代商业文明发起的源头,伦理观念不但孕育了新的商业精神,还通过这种商业精神带来了持续而稳定的商业繁荣。有趣的是,大约在16—17世纪这段时间里,这一现象同时发生在中国和欧洲。
二
明清之际,处于“四民”之末的商人阶层缔造了中国社会一度的商业繁荣。而在背后起重要推动作用的,恰恰是被称之为“贾道”的伦理观念。有学者指出,明清之际的商人大多原是儒生。“弃儒就贾”后便不自觉地把儒家的义利观念带入商业活动,渐渐有意识地生发出作为“道统”之一的“贾道”。王阳明讲“四民异业而同道”的时代,说的就是商业活动被纳入“正统”、经商也被视为“正道”的年代。正是带着经商也是“弘道”的信念,明清之际的儒商不仅有着高度的敬业精神和事业心,还乐于承担一切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如编族谱、建宗祠、设义庄、疏通河道、开路修桥、建书院寺庙等,甚至连属于士的阶层所做的文化事业如整理文献和刊行丛书也乐此不疲。儒商的种种义举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政府的褒奖,在“若有德业,则为铭文”的感召下,他们愈发看重自己的名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