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师德·国际视野
●美国
早在1896年,美国乔治亚州教师协会就颁布了教师专业伦理规范。1996年,美国制定了《优秀教师行为守则》,共计26条,要求非常具体,还明确了教师行为准则的禁令,例如不得使用威胁性语言、不得当众发火、不要与学生过分亲热或过分随便等。
●英国
2012年9月,英国政府颁布新修订的《教师标准》,对教师在其职业生涯中所要具备的个人和专业操守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教师必须尊重并恪守自己所在学校的校风、校纪、校规,教师必须明确他们所应承担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并以此作为个人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依据。
●法国
法国2010年提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十大能力,对中小学教师的职业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并且特别强调了教师师德方面的法律建设和纪律惩戒,明确提出了针对不同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链接内容为光明日报记者晋浩天整理)
《光明日报》(2018年11月19日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