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者儿子称不放弃向其大嫂索赔 坚持法律维权!2月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宣判后,见义勇为被害者刘铭富的儿子刘亮刚表示十分欣慰。他认为这个结果给了整个家族一个交代,也告慰了二十四年前去世的父亲。刘亮刚提到,父亲当年有兄妹七人,这份判决不仅回应了子女对父亲的思念,也慰藉了奶奶对儿子的牵挂。
据刘亮刚回忆,田某明在再审庭审宣判死刑后被押出法庭时高声喧哗,声称自己“不是怕死的人”,对判决结果不满。刘亮刚透露,此次判决为终审判决,田某明已无上诉或抗诉的权利,案件就此一锤定音。代理律师刘文华也表示,宣判时田某明情绪激动,态度嚣张。
2023年,见义勇为被害者家属错过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期限,将受益人大嫂赵某某诉至法院索赔132万元,华宁县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谈及向被救方赵女士索赔的民事案件,刘亮刚表示索赔金额将维持原有标准,不会变更。他回忆起事发至今24年,家人从未找赵家有过任何争执。当年父亲用生命换来了赵家的平安,得到的却只有两个罐头和三包糖。那时他们三兄弟尚且年幼,刘亮刚带着弟弟们吃着父亲用命换来的东西,一边吃一边哭,那种凄惨场景至今难忘。
二十多年来,自家人始终善待赵家,逢年过节、红白喜事都会主动发送请帖,从未将对方视为仇人。对于赵家曾通过他人表达的协商补偿意愿,刘亮刚明确拒绝:“协商给的一千万和法律判的一块钱,意义完全不同,后者才是我应得的合法权益。”他强调,坚持走法律程序索赔,既是为父亲讨回公道,也是想为全国见义勇为者树立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