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罗大美遇害案”二审将于12月5日开庭。就在开庭前一天,遇害者家属透露的一条细节再次引发舆论震动——案发至今,主犯余金生仍拒绝交出其手机密码,导致手机无法开启,相关内容始终无法被提取。
罗大美的妹妹小尚表示,案件涉及的几部手机中,余金生使用的一部苹果手机、罗大美生前使用的一部苹果手机、杨恒的一部国产手机,以及沙玉姣的三部国产手机均被司法机关收缴。技术人员设法恢复了部分国产手机中的残余信息,但内容极为有限,因为作案过程中嫌疑人多次删除聊天记录。至于余金生的苹果手机,由于本人拒绝提供密码,至今仍处于无法解锁的状态,逾一年未能打开。

回顾今年10月24日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余金生死刑;沙玉姣因抢劫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杨恒因抢劫罪获刑13年。另外,三人均被依法处以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及罚金,并需共同退赔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一审查明的犯罪细节令人不寒而栗。余金生、杨恒与被害人尚某锋(网络昵称“罗大美”)过去有往来。余金生在交往中得知罗大美收入较高,而自己长期赌博欠债,为筹钱便拉拢同居女友沙玉姣及杨恒密谋抢劫。2023年7月初,余金生多次指使杨恒约罗大美见面未果。7月5日晚,杨恒再次以微信约见方式将罗大美骗至余金生住处,随后自行离开。紧接着,余金生将罗大美诱骗至屋内,用胶带和绳索将其手脚捆住,然后与沙玉姣合作,将其转移至亲戚闲置的平房中拘禁。
10月24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余金生、沙玉姣和杨恒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判处余金生死刑;以抢劫罪判处沙玉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杨恒有期徒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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