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骂4年大衣哥的女子被判6个月 网络暴力终获惩处!一个和你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能在四年里坚持不懈地发布近千条视频来辱骂你。这不是电影情节,而是“大衣哥”朱之文的真实遭遇。从2020年开始,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50多岁女子孙某某,在网络上对他进行了长达四年的疯狂攻击,制作了999条侮辱诽谤视频,其中80%以上都是辱骂内容,最高的一条播放量超过21万。直到2025年11月1日,法院判决孙某某因侮辱罪和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朱之文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困惑和愤怒:“我又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我,为什么要在网上胡说八道?”这种无端的恶意攻击持续侵蚀着他和家人的正常生活。这四年里,孙某某通过P图、恶意剪辑等手段将朱之文的头像移植到低俗画面上,肆意恶搞;还编造了他出轨、逃税等完全失实的谣言,甚至他的年幼孙子也成了被攻击的对象,家人的形象和情感故事也被恶意篡改,遭受无端指责。
为了固定证据,朱之文的代理律师杨安明在公证处耗费大量精力,最终从999个视频中公证了284个带有侮辱、诽谤内容的视频作为证据,其中播放量超过5000次的就有29个。网络暴力带来的困扰甚至从线上蔓延到线下。曾经有一段时间,朱之文家门口几乎每天都聚集着从全国各地赶来拍摄视频、进行直播的所谓“粉丝”和拍客。他们在清晨五六点或者深夜十一二点随意敲门,严重干扰了一家人的休息。更极端的是在2020年4月,一名“粉丝”酒后踹开了朱之文的家门,最终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0天。
面对持续不断的伤害,朱之文最初选择忍让。他的律师团队多次尝试通过短视频平台私信、添加微信、拨打电话等方式联系孙某某,希望对方能停止这种行为,但所有这些沟通尝试都石沉大海。平台方面虽然多次封禁孙某某的账号,但只要账号解封,她就会立刻继续发布类似内容。忍无可忍之下,朱之文最终选择了法律武器。用他的话说:“忍无可忍了,把我惹恼了,我一定会拿起法律的武器。”
2025年2月18日,朱之文刑事自诉孙某某侮辱、诽谤一案在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直到这时,朱之文才第一次见到这位困扰了他四年的“黑粉”。庭审中,孙某某只是一直道歉,却说不出发这些视频的真实缘由,只表示自己是“一时头脑发热”,并提到曾被拉进过7个专门交流如何攻击朱之文的微信群。朱之文没有接受这份缺乏诚意的道歉。
经过八个多月的审理,法院在2025年11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孙某某通过发布视频形式公然侮辱他人尊严、丑化他人形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同时,她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鉴于被告人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虽然孙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了酌情从轻处罚,但最终仍被判决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诽谤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朱之文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人关注,是因为它打破了网络暴力案件中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的困境。根据我国刑法,侮辱罪和诽谤罪通常情况下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这意味着需要受害者自己收集证据去法院提起诉讼。但在网络环境下,侵权人身份隐蔽、证据容易灭失、跨地域维权成本高昂,使得很多受害者最终只能选择沉默。数据显示,2022年审结的587件诽谤刑事案件中,最终作出判决的只有79件,其中判决有罪的仅43人。朱之文案的胜诉为面临类似困境的网暴受害者提供了一个可行的维权路径示范:积极取证,通过刑事自诉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这起案件也折射出网络生态中一些畸形的现象。朱之文的律师提到,平台曾多次封禁孙某某的账号,但她总能换个“马甲”卷土重来。这无疑对网络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建立更有效的网暴预防和处置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一些案例也指出,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对用户发布的信息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如果未能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连骂4年大衣哥的女子被判6个月 网络暴力终获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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