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日13时53分许,济宁市金乡县中储粮济宁直属库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伞形桁架平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346.5万元。
《济宁金乡中储粮济宁直属库粮食仓储项目“12·3”较大伞形桁架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因伞形桁架拆除作业过程中钢丝绳规格选用错误、存在损伤缺陷、绑扎方式不合理,电动葫芦吊点设置不当、违规单点提升,伞形桁架上违规堆载材料等因素导致。施工分包、总承包、监理、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混乱,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造成了这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综合分析显示,钢丝绳规格选用错误、钢丝绳存在损伤缺陷、吊点设置不当、钢丝绳绑扎方式不合理、伞形桁架上方材料堆载、违规进行单点提升等,综合导致局部受力不均,超过钢丝绳承载极限,钢丝绳陆续断裂,伞形桁架和人员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调查报告》还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其中包括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12人,如华晟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涛、中建七局二公司项目经理褚桂林等。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人员有27人,涉及中建七局二公司、中储粮济宁公司、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个单位。例如,中建七局二公司山东事业部副总经理夏传涛、中储粮济宁公司仓储管理科主管刘建明等。
对于相关单位,《调查报告》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包括华晟公司、中建七局二公司、同诚公司和中储粮济宁公司,建议由金乡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建议对11名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如华晟公司技术负责人周刚强、同诚公司监理业务分管负责人刘飞宏等,建议由金乡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至60%的罚款。
2024年12月3日13时53分,济宁市金乡县中储粮济宁直属库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伞形桁架平台发生坍塌事故,导致7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34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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