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了一则关于新兵马某某拒服兵役的情况通报。马某某是海港区海阳镇人,2005年1月出生,2025年3月应征入伍,服役于武警某部队。自入伍以来,他因不能适应部队的严格管理和正常工作、学习、训练,思想出现波动,多次递交离队申请,请求作退兵处理。尽管部队、区征兵办、乡镇干部和家长多方反复谈心教育,并宣讲了拒服兵役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严重后果,但他仍然拒绝履行兵役义务。5月16日,武警某部队对马某某作出除名处分。
马某某的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为惩戒本人并警示他人,对其拒服兵役行为进行了以下处罚: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也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安户籍管理系统及其户口簿“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出国(境);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复)学手续;取消其义务兵优待政策;按照海港区202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2倍处以罚款,共计86400元;作为反面典型,将马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通报。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一名男子因拒服兵役受到多项处罚。该男子马某某,汉族,海港区海阳镇人,2005年1月出生,2025年3月从海港区应征入伍,服役于武警某部队
2025-10-07 17:50:0405后男子拒服兵役被罚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