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关于“全民强制社保”的消息在社交平台上疯传,引发了打工人的集体焦虑。广东社保部门对此回应称,这纯属对政策的误读。最高法的一则47字司法解释被曲解成“社保新政”,背后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传播套路。
最高法《解释(二)》第19条中“放弃社保协议无效”的表述,被部分自媒体刻意嫁接法律条款,将“劳动关系”偷换为“全民”概念,通过“新规”“强制”“全民”三个关键词制造恐慌。实际上,这只是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化的技术性调整,并非政策转向。
广东社保部门指出,这类谣言通常采用“时间错位”手法,把9月司法解释生效日包装成“社保新政实施日”,却忽略《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就已确立的强制参保原则。例如,某财经博主将东莞企业补缴案例渲染成“全民追缴”,就是典型的概念偷换。
《社会保险法》第4条早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深圳某科技公司曾用38份“自愿书”逃避责任,最终被责令补缴230万元。司法解释仅针对劳动关系主体,外卖骑手、网红主播等灵活就业人员依然适用自愿参保原则。浙江2022年社保仲裁数据显示,企业利用协议逃保案件的胜诉率高达72%,新规正是要堵住这个历史漏洞。
北京法院此前支持劳动者索赔,江苏却以“诚信原则”驳回同类案件。这次司法解释不过是要终结“同案不同判”的司法乱象,回归《社会保险法》第63条的本意。
东莞电子厂工人小李的遭遇令人警醒。企业用“现金补贴”诱导他签署弃保协议,结果工伤后6万元医疗费全需自付。而依法参保的同事老王,通过医保报销了4.2万元。更隐蔽的风险在于失业保险。广州某餐饮店20名员工集体弃保后遭遇倒闭,依法可领取的24个月失业救济金全部清零。这些案例揭示:所谓“多拿几百元”的诱惑,实则是企业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的“毒饼”。
近期,“全民强制社保”话题引发热议,但对政策的误读和对公众的误导需要澄清。这一话题源于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25-08-16 19:07:36人民日报关于“全民强制社保”的传言是对最高法司法解释的误读。以下结合政策背景与法律条文进行深度解析。谣言内容网传“2025年9月1日起全民强制缴纳社保”,声称无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均需参保。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2025-08-17 17:25:51央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