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子李黎晚间步行时,遭到一名陌生男子强吻。她报警后,嫌疑人被抓获并送至深圳康宁医院。警方鉴定该男子案发时为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障碍,无刑事责任能力,遂送医治疗。几天后,该男子被家人接回江西老家。李黎担心这名男子未来会对其他人造成威胁。
当街强吻女性对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是对他人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然而,违法者因精神病鉴定几乎未受到实质性处罚,这样的处理结果难以安抚受害者的创伤,让人感到愤怒与不安,并对公平正义产生质疑。近期类似事件频发,如南昌景区19岁女大学生因拒绝搭讪被刺死、27岁海归女子在家门口遇害,两起重大案件的嫌疑人均有精神病史,加剧了公众的焦虑:精神病鉴定是否正沦为新的免罪金牌?
许多网友出于对正义的维护发出疑问:这些嫌疑人真的患有精神病吗?如果他们真的失去了自控能力,为何总能精准地将伤害施加在弱者身上?是否存在鉴定造假或装病脱罪等漏洞?这些猜测虽无硬性依据,但情理上可以理解。毕竟,精神病人如此不可控,违法犯罪又不用负责任的话,岂不是每个人都生活在“随机被害”的恐惧之中?
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本意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考虑到精神病人无法像正常人一样控制自己的行为,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精神病犯罪可以完全免责。在特定情况下,如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人民群众多读书,我们的民族精神就会厚重起来、深邃起来。”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读书,是一个人成长进步的阶梯;学习,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关键。
2025-04-24 14:55:53第一观察|让读书成为一种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