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充电超时被收400多元告车企败诉 超时费引发争议!上海的顾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在给车充电时,总共花费了500多元,其中438元竟然是“超时占用费”,因为她在充电结束后多占了94分钟车位。顾女士觉得不合理,将车企告上法庭,但一审和二审均败诉。
顾女士是一位新能源车主,在一次会议期间,她把车停在一家车企的超充站充电。会议结束后,她发现账单上的费用高达546.85元,其中充电费仅108.45元,而剩下的438.4元全是“超时占用费”。顾女士感到非常委屈,认为充电站的通知不到位,自己没有及时收到超时提醒,并且认为费率过高。她与车企协商未果后,决定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438.4元的超时费。然而,一审法院驳回了她的诉求,顾女士不服继续上诉,但二审仍然维持原判。
法院支持车企的理由主要有三点:首先,超时占用费本质上是“违约金”,法律并不禁止。上海一中院明确表示,超时占用费是为了惩罚车主“超时占车位”的违约行为,鼓励大家及时挪车,让其他车主也能使用充电桩。只要提前充分告知,收费就是合法的。其次,车企已经通过官网、充电APP和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详细说明了超时费的收费标准。顾女士之前也有过几次超时占用的情况,并支付过超时费,说明她对这一规定是知情的。这次是她自己开会超时,没有留意提醒,属于自身过错。最后,超时费必须合理。上海市消保委的律师指出,超时费可以收取,但必须明码标价、显著提示,不能坑害消费者。如果收费过高,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要求下调。但在顾女士的案件中,车企的收费标准在行业内不算离谱,因此法院未认定其“收费过高”。
在湖北,一位女车主将车停在车位上充电,仅离开三分钟回来后,发现她的充电枪被一辆理想汽车的车主拔走,并插到了对方车上,还将她的车堵得死死的。这让她非常生气,因为这不是她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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