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老板随手拍菜品成“违法广告” 天价罚款引争议!山东临沂市的黄兰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随手拍摄的一段菜品视频竟被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违法广告”,并收到了拟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黄兰感到十分困惑:“我的饭店一年也赚不了多少钱,就因为我在短视频平台上发了一个介绍菜品的视频,就要罚我45万元,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太儿戏了?”
黄兰在临沂市兰山区经营一家名为钦知坊的老菜馆,面积不大,只有几张餐桌。今年2月左右,她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自己随手拍摄的菜品视频。3月22日,她接到兰山区市监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她发布的那段视频涉嫌为违法广告,让她配合调查。由于当时黄兰在几十公里外的娘家,就在电话里表示会在一周内去兰山区市监局接受调查,并且第一时间删除了那段视频。
然而,还没等她去接受调查,3月24日,一纸《行政处罚告知书》通过门缝被塞进了饭店。《告知书》上写明,饭店涉嫌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且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可以依法重罚,所以拟对饭店罚款45万元。对此处罚,黄兰不仅感到震惊,还认为自己随手拍的视频并不是广告,也没有拒绝配合调查。她不清楚兰山区市监局是如何认定她违法的,而且从接到电话到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有不到3天的时间,如此高效的办案效率也令人生疑。45万元的罚款额则让她难以接受,认为这是逼她关店。
通过查看黄兰提供的那段视频,可以看到视频最开始是一盆汤菜,手写标注为“蛤蟆汤”,后面则是多种昆虫食材,最后是饭店的外观。整个视频中没有声音、没有标注菜价、没有购买链接,甚至没有出现饭店的名称和地址。黄兰称,执法人员曾提到有人因这段视频举报她的饭店非法售卖野生动物,但她坚称自己经营的食材都是市场上公开购买的,根本没有野生动物。她发布的也不是广告,只是记录日常的随手拍视频。
张女士收到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她因发布视频而面临45万元罚款。今年2月,她在抖音上发布了一段随手拍的菜品视频。3月22日,兰山区市监局工作人员联系她,称该视频涉嫌违反广告法,并要求她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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